安徽食药监局发布了《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3期,总第49期)》。本期抽验中,18个品种21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
公告显示,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本期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18个品种21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包括咳特灵胶囊、利巴韦林注射液等。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水分、可见异物、溶出度、酸不溶性灰分、有关物质、装量差异、【浸出物】及【含量测定】。
公告指出,对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